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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学位电子注册工作程序

浏览次数:  日期:2019-04-08 16:42:51

目的:实施应届毕业学生的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及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注册,确保授位信息在学位网可查。

责任部门及科室:教务处教务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14

联系方式:023-65022072

工作对象:应届毕业的本科学生

工作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

2.《重庆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重科院〔2013〕23号)

3.《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重科院〔2017〕2号)

工作流程:

1.各学院对毕业生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学位办。

2.学位办复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学位办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位名单打印学位证书,并发放给各学院。

4.各学院在证书上粘贴授位学生照片。

5.学校办公室对学位证书进行印签。

6.学校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将学位证书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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