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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工作程序

浏览次数:  日期:2024-02-27 11:09:44


责任部门及科室:教务处教务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14

联系方式:023-65022070

工作依据:《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科院〔2017259号)

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下载《重庆科技大学课程缓考申请表》,如实填写缓考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辅导员审核学生所在专业班级的辅导员认真了解学生情况,审核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后签署意见。

3.任课教师审核:任课教师对《重庆科技大学课程缓考申请表》上的课程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对申请缓考的课程信息进行审核并确认同意后,交教学分管院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5.申请表交送:学生将审核完毕的《重庆科技大学课程缓考申请表》一份送学生学院教务办留存,一份交任课教师,一份本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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