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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课程补考和2019年上半年结业或毕业后重修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19-02-17 10:48:29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程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课程补考和2019年上半年结业或毕业后重修课程考试定于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至2月23日(星期六)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每天考试批次安排如下:

1.第一个批次:08∶00-10∶00

2.第二个批次:10∶30-12∶30

3.第三个批次:13∶40-15∶40

4.第四个批次:16∶10-18∶10

5.第五个批次:19∶00-21∶00

(二)考场区域为教学主楼和逸夫楼。

(三)考场办公室设在教学主楼B201,具体协调考务、巡考相关工作,值班电话为023-65023404。

(四)考试课程及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信息详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课程补考和2019年上半年结业或毕业后重修课程考试安排汇总表》(附件1)。

二、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应做好考试考务协调和视频监控,组织各课程所属学院做好考试过程的实施与管理。

(二)学生处应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安排专人在考场办公室值班,协助教务处做好考试期间的考生管理工作。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课程补考和2019年上半年结业或毕业后重修课程考试考务工作值班安排表》(附件2),加盖学生处印章后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厚德楼H114)备案。

(三)各课程所属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各门课程考试组织与实施。按照《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理论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重庆科技学院试卷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等工作。本次考试各学院必须打印带学生照片的“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考场考生身份确认签字单”(以下简称签字单),并装入试卷袋中。考试时,各考场监考老师根据签字单确认考生身份并组织考生签字。

(四)后勤处应做好考试期间的供水供电、考场维修、教室开关门、清洁卫生等工作。

(五)保卫处应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校医院应做好考试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七)信息化办公室应做好教学主楼和逸夫楼的校内网络畅通保障工作。

三、监考要求

各学院(部)应重新强调监考教师职责。应在考试前开展监考人员培训,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重庆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以及《重庆科技学院监考人员职责》,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一)监考期间佩戴监考证(监考证由学院教务办提供);

(二)考试开始前,应主动向考生宣读考试考场规则;

(三)板书注意事项(板书参考格式见附件4);

(四)检查核对学生身份,组织学生确认签字;

(五)认真监考,应全程巡视,及时制止和处置学生考试违规以及考场突发情况,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六)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试卷,做好缺考人员统计,并及时将《考试考生签到表和考场情况记录表》报学院教务办工作人员;

(七)清理考室并做好考室清场工作。

四、巡考要求

各学院(部)应加强考试巡考,凡有本学院所属课程考试或本学院学生参考的考场学院均应安排巡考,了解考场情况,督促监考教师认真监考,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巡考人员职责》的有关要求,要求巡考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一)巡考期间应佩戴巡考证(巡考证由学院教务办提供);

(二)开考前检查监考人员及时到位情况、监考人员是否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监考人员职责》完成考前准备工作,对于考前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整改;

(三)按照《重庆科技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检查试卷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对于试卷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应向监考人员指出,并要求改正;

(四)开考后到各考场全程巡视考试与监考情况;

(五)考试结束后认真、详细填写《重庆科技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附件3,以下简称《巡考记录表》)。每个批次考试结束后,若考试情况正常,填写一份《巡考记录表》,交学院教务办留存;若有考场出现异常情况,填写两份《巡考记录表》,其中一份交考场办公室备案,一份交学院教务办留存。

五、特别强调

(一)规范试卷管理

试卷在考试开考前必须完全密封,在交接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卷只能在考试当天领取,试卷领取、传送过程中,两名监考人员应同时在场。

(二)严肃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监(巡)考人员要注意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制止考试违规行为。若有考试违规行为发生,监(巡)考人员应及时终止考生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对考生违规行为涉及的材料、工具等证据,考生的证件和试卷予以暂扣,并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考场办公室,协助完成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相关工作。

(三)重视考前教育

各学院应强调考试纪律要求,加强学生诚信应考教育。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将依据《重庆科技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凡在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的考试,以及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水平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和考场纪律,其行为被认定为违纪、作弊和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为本校在籍学生的,取消该科目补考资格,并按《重庆科技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课程补考和2019年上半年结业或毕业后重修课程考试安排汇总表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课程补考和2019年上半年结业或毕业后重修课程考试考务工作值班安排表

          3.重庆科技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4.板书参考格式

 

 

教务处

学生处

2019年2月17日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2070,650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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