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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某某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19-09-02 11:07:18

李某某(学号:2016441295),化学化工学院能源化学工程专业能化2016-01班学生。

该生在2019年8月30日《化学反应工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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