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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某某等7人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20-01-03 17:20:53

易某某(学号:2016442607),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机电2016-01班学生。

该生在202012日《机械制造技术基础B》考试中,使用手机QQ群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李某某(学号:2018440684),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应化2018-04班学生。

该生在202012日《高等数学(理工)》考试中,使用手机接收考试试卷信息并向QQ群发送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王某某(学号:2018440842),化学化工学院化学专业化学2018-02班学生。

该生在202012日《高等数学(理工)》考试中,向考场外发送试卷。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范某某(学号:2018444296),化学化工学院化学专业化学2018-02班学生。

该生在202012日《高等数学(理工)》考试中,使用手机QQ群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王某某(学号:2018520196),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业造价升2016-01班学生。

该生在202012日《高等数学(理工)》考试中,使用手机QQ群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何某某(学号:2015441777),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能动2016-03班学生。

该生在202012日《大学英语》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张某某(学号:2018444439),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应化2018-04班学生。

该生在202012日《高等数学(理工)》考试中,使用手机QQ群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教务处 

202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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