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重庆科技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流范围
2019年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2+2”人才培养模式、2020年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1+3”人才培养模式,应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专业类。
二、进度安排
(一)专业预分流
1.方案公布(2021年4月2日前)
各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依据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制订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大类各专业接收计划。接收计划应包括专业名称、接收人数、综合排名规则(包含纳入排名的课程、项目、操行,以及排名方法等)、专业先修课程完成情况等要求。
2.方案宣传(2021年4月23日前)
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和本科生导师向大类学习学生宣传学院的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受理学生的咨询,解答学生疑惑,使每位学生均能知晓分流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工作进程等,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公布排名(2021年5月14日前)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学生综合排名,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4.志愿填报(2021年5月28日前)
各学院组织大类学习学生根据综合排名以及学习兴趣自主填报2个及以上专业志愿。
5.结果公示(2021年6月9日前)
各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依据《重庆科技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本单位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开展专业预分流工作,确定各专业预分流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6.学籍预调整(2021年6月18日前)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预分流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对相应学生的学籍进行预处理。
(二)专业分流
1.审核上报(2021年7月16日前)
各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依据学生考核最终排名以及预分流公示结果,最终确认大类各专业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2.学籍调整(2021年7月25日前)
教务处根据学院上报的最终确认的大类各专业学生名单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专业分流结果一经公布,不能修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应进入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三、其他
(一)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5日12∶00前报送本学院大类各专业(预)分流学生名单(附件1),2021年7月16日12∶00前报送本学院大类各专业接收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厚德楼H114),电子版发送至2006012@cqust.edu.cn。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分流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各专业分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3-65022072。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大类各专业(预)分流学生名单
2.重庆科技学院大类各专业接收学生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