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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工作程序及附表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23

目的:为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的学生重新转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

责任部门及科室:教务处教务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14

联系方式:023-65022072

工作对象:休学期满的学生。

工作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

2.《重庆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科大发〔2025〕182号)

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休学期满,持《重庆科技大学休学证明书》或《重庆科技大学保留学籍证明书》赴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申请复学。

2.各学院审批:各学院教务办审核学生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需由学生提供学校医疗单位或指定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或保留学籍证明书,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院发放《重庆科技大学学生复学通知单》,并对学生休学起止期以及复学后的专业、年级、行政班予以确认。

3.各职能部门审批:学生完成《重庆科技大学学生复学通知单》中各部门的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后的通知单交换学院教务办。

4.各学院在学校教务系统完成复学学生学籍异动:接收学生交送的《重庆科技大学学生复学通知单》,检查各项审批无误后在教务系统对学生学籍进行异动。

5.教务处在学信网完成学生学籍异动:根据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异动数据在学信网进行对学生进行复学异动。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传真:(023)6502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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