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整体规划,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责任部门及科室: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17
联系方式:023-65023315
工作对象:实验室建设相关负责人
工作依据:
1.《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
3.《重庆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52号)
4.《重庆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基本信息收集及档案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55号)
5.《重庆科技大学合同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123号)
6.《重庆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4〕143号)
7.学校有关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
8.学校有关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与绩效验收相关通知安排
工作流程:
一、立项申报与评审阶段
1.发布要求:根据学校建设规划或上级批复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提交拟建设教学实验室项目申报需求。
2.学院申报:学院组织论证并填报《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并邀请技术条款审查委员会参与审查论证,单价超20万元设备须单独填写《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
3.安全风险评估:学院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拟建设教学实验室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报实验室安全监管部门审核。
4.评审入库:学院将遴选后的项目报送至教务处进行评审并排序立项入库。
5.学校审议:教务处将拟建设项目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年度建设规划,财务部门纳入年度资金预算。
二、计划制定与招标采购阶段
6.制订计划:项目负责人填写《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计划书》,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
7.技术审查:教务处组织学校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审查委员会对拟建设项目开展技术条款审查。
8.采购审批:项目负责人在一体化采购平台提交项目采购流程,并将审查后的项目建设资料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
9.挂网招标:招标采购办公室提交采购上会流程,审议通知后进行挂网招标采购。
10.合同签订:项目负责人协调完成采购合同和技术协议签订以及履约保函工作。
三、项目实施验收与资产入固阶段
11.到货安装:项目负责人督促供货商及时到货和安装调试,并对照技术协议进行预验收。
12.技术验收: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对项目整体进行现场技术验收,需提前将项目验收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13.资产入固:项目负责人联系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理资产入固手续。
14.支付尾款:项目负责人联系财务处办理尾款支付。
四、绩效验收阶段
15.学院自查:实验室建成投用1年后,项目所属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就项目建成投用效果情况及全过程资料开展自查,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16.学校验收: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绩效验收,听取项目负责人情况汇报,现场考察相关设备与资料。
17.结果公布:教务处根据专家验收组意见,提出项目绩效验收意见,向项目负责人反馈整改,并向全校公布验收结果。
18.专项督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巡查、审计及其他各类专项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