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规范本科课程设计教学运行与规范管理工作,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
责任部门及科室: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17
联系方式:023-65023315
工作对象: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任课教师
工作依据:
1.《重庆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设计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237号)
2.课程设计教学资料归档相关要求及每学期课程安排通知
工作流程:
1.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相关课程设计大纲和指导书。
2.指导教师编写任务书(选题)并提交系主任审核。
3.教务处向学院下达课程设计教学任务。
4.学院在当学期末将下一学期《课程设计计划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5.课程设计开始前1周,指导教师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课程设计实施计划表(时间、地点及计划安排等),系主任审核。
6.指导教师布置课程设计任务、明确要求等。
7.执行过程若有调整,须通过教务系统提前完成调课手续。
8.课程指导、考勤答疑,检查进度和完成质量。
9.学生完成课程设计报告(说明书、图纸、作品或程序等)。
10.课程设计达2周及以上的,应组织学生答辩。
11.指导教师评定学生成绩。
12.指导教师提交全过程原始记录及相关材料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