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规范和加强本科实验教学运行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责任部门及科室: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17
联系方式:023-65023315
工作对象: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任课教师
工作依据:
1.《重庆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236号)
2.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标准
3.实验教学相关资料归档要求及每学期课程安排通知
工作流程:
1.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编制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验指导书,确定拟开设实验项目,并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拟开展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赛。
2.教务处向学院下达实验教学任务。
3.学院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并在实验教学排课系统中进行实验二次排课。
4.学院组织实施实验教学任务,进行过程监管,执行过程若有变更,须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5.实验指导教师提前准备,填写实验教学记录,进行现场指导。
6.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7.指导教师评定学生成绩。
8.指导教师提交原始记录和材料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