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规范和加强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万千百十”工程,深化“一专一赛、一生一赛”工作,增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责任部门及科室: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17
联系方式:023-65022141
工作对象:全校师生(本科生)
工作依据:
1.《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
2.有关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要求
2.每年度学科竞赛相关通知安排
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阶段
1.项目申报:每年上半年度各学院竞赛项目负责人提出拟牵头组织的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请,填写《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
2.学院初审:学院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报教务处。
3.学校审核:学校根据竞赛项目的指导教师配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及组织开展情况等,对各学院初审推荐的竞赛项目进行审核。
4.公布结果:学校公布审核通过的拟立项项目,并划拨相应的保障经费。
二、赛事发布与校内选拔阶段
5.赛前发文:赛事承办单位负责拟定比赛通知,由教务办主任审核后,至少提前2周报至教务处,通过办公系统和本科教学信息网发布赛事通知。
6.校内比赛:竞赛项目须认真组织相关培训指导和选拔工作,完赛后严格按照通知有关奖项设置比例要求进行评选,要求务必将获奖名单发布在学院网站或学院张贴栏进行公示。
7.证书盖章:校内选拔竞赛获奖证书盖章流程统一由牵头单位教务办主任审核并发起流程,按照规定模板填写盖章事由并上传比赛通知、参赛名单、获奖名单、公示文件等附件。
三、成果上报与认定阶段
8.资料归档:立项项目每项赛事结束后一个月内,牵头单位应将参赛名单、总结报告、经费决算、实施方案及培训指导相关证明材料、赛事成绩文件、获奖成绩证书复印件等整套资料报教务处,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9.成果审核:教务处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科竞赛相关成果资料进行审核,并形成成果统计汇总台账。
10.绩效认定:教务处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年终核算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核定学院的竞争性绩效和激励性绩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