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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程序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5-20

目的: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与实践训练,将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融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责任部门及科室: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17

联系方式:023-65022141

工作对象:全校师生(本科生)

工作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

4.《重庆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224号)

5.每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相关通知安排

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阶段

1.项目申报:学校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申请,填写项目申报书,报学院教务办审核。

2.学院初审:各学院成立专项审核小组进行初审并排序,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报教务处。

3.学校评审:教务处汇总并复核各学院评审报送的各级项目。

4.公布结果:教务处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无异后行文公布结果,下达立项通知。

二、项目实施与中期检查阶段

5.组织实施: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校级项目期限1年,国家级、市级项目不超过2年。

6.平台录入:国家级、市级立项项目申请须在相关平台完成录入填报及审核工作。

7.中期检查:周期时间过半各项目所属学院开展中期进度检查,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三、项目结题与验收阶段

8.结题申请:学校发布项目结题通知,各项目按时填写《结题报告》并提交项目成果资料。

9.组织验收:国家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市级、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验收。

10.平台结题:国家级、市级项目通过验收结题评审后,在相关平台提交结题申请。

11.资料归档:教务处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并存档。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传真:(023)6502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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