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因学校专业调整需要增设本科新专业的相关学院提供规范申报服务。
责任部门及科室:教务处建设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23
联系方式:023-65022032
工作对象:需要增设本科新专业的相关学院
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
《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
《重庆科技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42号)
工作流程:
1.学院申请:申报学院按照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管理办法》要求,向教务处提交设置本科专业的相关材料,包括拟设专业申请表、拟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拟设专业论证报告、拟设专业与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对照表、拟设专业建设规划等。
2.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设置的本科专业推荐名单。
3.学院修改:各学院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并再次提交至教务处。
4.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教务处组织召开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拟设置的本科专业推荐名单。
5.校长办公会审议与公示:校长办公对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设置本科专业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向上级报送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上传至评审网站,向上级部门报送本科新增专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