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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院)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工作的管理、指导与服务,负责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咨询与服务,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其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等;指导学院(部)制定配套规划,并督促落实。

2.负责组织开展增设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组织编制专业建设标准,组织各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评选、建设与验收工作。

3.负责编制普通本科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组织和指导各学院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4.负责组织各开课单位开展课程建设,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及教材建设;负责组织编制课程建设标准,开展课程(教材)建设评估;负责学校本科课程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教学类实验室建设的项目立项及计划管理,项目使用验收和结效管理;负责教学类实验室(实习基地)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管;负责教学类实验室的效益考核。负责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仿真中心)建设管理;负责实验室状态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工作;负责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各学院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6.负责编制全校教学日历;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包括日常教学运行与调度、教学计划落实与课表编排、学生选课组织与管理,以及各类课程考试组织管理;负责统筹全校教室资源的使用;负责组织教材审核、选用、供应与服务;组织和指导各学院做好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与管理工作。

7.负责普通本科学生学籍、成绩、学历和学位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科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毕业证及学位证发放,负责普通本科学生学历。学士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工作;负责辅修学士学位与辅修管理;负责专升本等学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学生证管理。

8.负责编制创新创业教育规划,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负责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和转换,以及学生各类创新成果的统计认定;负责学科专业类竞赛的组织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组织各级教改项目的申报、评选、实施与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培育教学成果,做好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和推广;负责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负责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和学校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制度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校本培训,面向全校开展教学工作坊、教学沙龙、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课程观摩等活动。

11.负责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负责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诊断、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认证与评估、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监测与评价,定期发布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负责组织教学检查及学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评;负责协调本科教学督导队伍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12.负责学校考点承担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重庆市中职教师资格考试等国家及重庆市各类社会考试的考务组织;负责各类考试软硬件系统建设与维护、技术培训与服务工作。

13.负责审核各学院(部)的专业系或教研室、实验室的设置;负责制定教学基层组织运行规范和考核要求;指导各学院(部)科学合理设置教学基层组织,指导教学基层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14.负责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改革的深度融合,提出教学信息化需求;负责组织开展在线课程等优质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利用,推进教学模式改革;负责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中心等教学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制定多媒体教室建设规划,以及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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