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某(学号:2022442426),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自2022-02班学生。
该生在2026年1月7日《线性代数》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吴某某(学号:202552092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物联网工程(3+2专升本)专业物联网(3+2)2023-04班学生。
该生在2026年1月7日《大学物理AI》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教务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