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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某等4人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26-01-14 17:15:30

李 某(学号:2022442114),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土木2022-02班学生。

该生在2026年1月13日《线性代数(B)》考试中,传递记载有考试内容相关的草稿纸给他人。根据《重庆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张 某(学号:2022442099),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土木2022-01班学生。

该生在2026年1月13日《线性代数(B)》考试中,接收他人传递的记载有考试内容相关的草稿纸。根据《重庆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向某某(学号:2024444662),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金材2024-01班学生。

该生在2026年1月13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工)》考试中,携带具有接收功能的智能手表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孟某某(学号:2024440425),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金材2024-02班学生。

该生在2026年1月13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工)》考试中,携带具有接收功能的智能手表对试卷进行拍照,并向考场外发送试卷信息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教务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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