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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19-03-14 18:07:44

各学院(部):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一)具体要求

1.项目结题学生提交相应研究成果,如调查报告、成果作品(含实物、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设计图纸等,并附前景评价。

2.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3.项目成果须由项目组成员(学生)作为第一作者

(二)注意事项

1.项目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项目组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2.学院组织结题答辩,并对项目是否结题给出明确意见。

3.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一年,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按不结题处理。

4.项目余下的资助数额由评审结果确定。

二、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结题

(一)具体要求

1.项目结题学生必须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交相应研究成果,如调查报告、成果作品(含实物、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设计图纸等,并附前景评价。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如实填写《重庆科技学院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重庆科技学院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3.项目成果须由项目组成员(学生)作为第一作者

(二)注意事项

1.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创新训练计划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对结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学院要对项目是否同意申请结题给出明确意见。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成果进行答辩评审,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5分钟汇报PPT,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2018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均须申请结题,如未提交结题材料,按不结题处理。2018年立项的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若已提前完成研究内容,可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是应届毕业生的项目必须申请结题。

4.项目余下的资助金额由评审结果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各学院负责组织完成结题工作(需结题名单见附件4),并将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8)、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材料清单(附件9)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H117),电子文档发送至2009080@cqust.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441700

(二)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结题

各学院应根据附件5、6、7,组织学生填报项目结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有关支撑材料和汇总清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H117),电子文档发2009080@cqust.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3291700

(三)各学院在组织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中,需坚持结题标准,严格验证项目成果。学校将对结题项目进行抽检,检查情况将纳入学院2019年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

2.重庆科技学院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重庆科技学院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需结题名单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需结题名单

6.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需结题名单

7.大学生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项目需结题名单

8.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9.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19年3月14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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