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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19-04-02 18:43:48

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开设计划

(一)第二专业计划招生专业

序号

第二专业名称

专业所属学院

学习时间

1

英语

外国语学院

三年

2

汉语言文学

人文艺术学院

三年

(二)辅修专业计划招生专业

序号

辅修专业名称

专业所属学院

学习时间

1

西班牙语

外国语学院

二年

2

俄语

外国语学院

二年

二、报名对象

第二专业报名对象: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辅修专业报名对象:2017及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12日。

(二)报名地点: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附件1)。

(三)报名流程:申请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的学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第二专业修读申请表》(附件2)或《重庆科技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附件3),并按要求完成申请手续。

(四)各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办汇总报名学生信息,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名学生信息表》(附件4),于2019年4月17日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四、专业开设确认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实际开设的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因学生报名人数过少,达不到开设条件的专业,学校将不予开设。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教学信息网予以公布。

五、学费管理

(一)学生攻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取课程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不含自购教材及学习资料费)。

(二)修读主修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辅修或攻读第二专业的课程内容相同时,在修读辅修或攻读第二专业课程时可申请免修。免修课程的成绩以主修专业该课程成绩计入。免修课程不收费。

(三)凡要中途退出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学习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向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提交书面停修申请,学生在学校的选课期内自行退选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课程。超过时间未提交停修申请并在教务系统退课者,视为继续参加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的学习。

六、课程安排与修课

(一)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三下午和周末。

(二)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完成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课程的选择,形成个人课表,并按课表上课。

(三)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课程修读和考核要求按学校主修专业的统一规定执行。

七、第二专业毕业资格、学位审定与证书发放

(一)第二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单独发放,采用在主修专业证书上同时注明两个专业或学位名称的形式。学生在主修专业取得毕业资格且完成第二专业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标注有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学生在主修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即可取得标注有两个专业或学位(若学生修读的主修专业和第二专业学科相同,学位证书只标注一个学位)的学士学位证书。如:第二专业学生学历、学位证书在专业处标注为“ 专业学习”,学位证书在学位处标注为“授予 学士学位”。

(二)学信网学生学籍只有主修专业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中,专业信息为学生的主修专业,第二专业修读信息在电子注册信息的备注栏予以标注。

八、辅修专业证书

学生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只证明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完成另一专业辅修计划,不证明学历。

九、风险提醒

(一)学校不保证学生可利用第二专业报考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公招考试等社会考试,社会考试是否认可第二专业由考试组织单位确认。

(二)学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中第二专业是否获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认可由上述机构或单位决定。

(三)辅修专业证书仅是写实性学习证明,不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络表

          2.重庆科技学院第二专业修读申请表

          3.重庆科技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

          4.重庆科技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报名学生信息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日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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