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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19-04-22 18:01:01


各学院:

为了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4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与实践。将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融合,注重拔尖人才培养、高水平项目成果培育。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与数量

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其范围为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和发明创新项目。具体包括:研究论文、调查研究、实验项目、创意设计、软件设计、创造发明以及其他符合计划原则要求的项目等。此次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共分以下三类: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推荐申报5项。重点资助上年度立项并已结题,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新的研究内容及成果的市级项目。

(二)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推荐申报26项。重点资助上年度立项并已结题,研究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校级优秀项目。鼓励已参加市级以上比赛项目的成果进一步深入研究,若有新的思路和方案,可优先推荐立项。

(三)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

立项资助150项。以激发学生科研和创新兴趣为主,可以是为解决某个社会问题而进行小发明、小创造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学科竞赛项目或调研项目。由学院自主资助经费的项目可以不受学校计划的限制参加校级项目申报,但需要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三、申报对象

(一)申报者应为我校2016-2018级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和方法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作品制作、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立项的各类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所有研究内容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和确定研究内容时应注意与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生产实践、学术前沿、技术开发相结合。并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二)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不得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已参与在研项目或尚未完成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2016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只能以参加人身份参与项目。

(三)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即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项目。

(四)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指定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凡所指导的2018年项目有无故终止或验收不合格记录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为鼓励更多教师参与指导,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项同一级别大学生创新项目。

(五)项目研究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期刊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实物作品、技术转让、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成果必须与本项目研究密切相关,其项目参与学生发表论文的排名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申请专利的专利权人必须为“重庆科技学院”。市级及以上项目要求预期成果中至少有一项是以学生第一排名完成的成果。

(六)校级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国家、市级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

五、项目优选及经费说明

(一)优先考虑有独创性实物成果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申报书中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预期成果进行明确说明。

(二)国家级项目按国家相关政策给予资助,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市级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0.3万元;校级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0.15万元。

六、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市级项目

1.项目申报阶段。2019年4月22日-4月26日,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确定项目后,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各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教学秘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项目初审阶段。2019年4月28日-4月29日,由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根据学校分配的项目数量(附件5)进行排序,于2019年4月30日(周一)17∶00前将国家级、市级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项目终审阶段。2019年5月5日-5月9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确定上报项目。

(二)校级项目

1.项目申报阶段。2019年4月22日-5月8日,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确定项目后,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各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教学秘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项目评审阶段。2019年5月9日-5月14日,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项目数量(附件5)自行组织评审立项,学院须对申报项目严格评审,避免与往年立项项目重复。并于2019年5月17日(周五)17∶00前将校级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及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七、相关政策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给予素质教育认证、创新创业实践课学分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重庆科技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4.重庆科技学院2019年度国家/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5.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

(教务处联系人:张齐,023-65022141,4529617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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