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开设计划
序号 |
辅修专业名称 |
专业所属学院 |
学习时间 |
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
三年 |
2 |
汉语言文学 |
人文艺术学院 |
三年 |
3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三年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报名条件
学生主修学士学位与辅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2日~26日。
(二)报名地点
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附件1)。
(三)报名流程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完成申请手续。
(四)资格审核
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报名条件,汇总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信息,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报名学生信息表》(附件3),于2020年9月28日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专业开设确认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实际开设的辅修专业。因学生报名人数过少,达不到开设条件的专业,学校将不予开设。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教学信息网予以公布。
五、学费管理
(一)学生攻读辅修专业,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取课程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不含自购教材及学习资料费)。
(二)修读主修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辅修专业的课程内容相同时,可申请免修。免修课程的成绩以主修专业该课程成绩计入。免修课程不收费。
(三)凡中途退出辅修专业学习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向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提交书面停修申请,学生在学校的选课期内自行退选辅修专业课程。超过时间未提交停修申请并在教务系统退课者,视为继续参加辅修专业的学习。
六、课程安排与修课
(一)辅修专业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三下午和周末。
(二)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完成辅修专业课程的选择,形成个人课表,并按课表上课。
(三)辅修专业课程修读和考核要求按学校主修专业的统一规定执行。
七、辅修专业证书与学位审定
学生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校在学信网对辅修专业证书予以标注,辅修专业证书仅是写实性学习证明,不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学生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且主修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即可取得标注有两个专业或学位(若学生修读的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科相同,学位证书只标注一个学位)的学士学位证书。如: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在专业处标注为“专业学习”,在学位处标注为“授予学士学位”。
八、其他事宜
学校现有的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学生按照《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和攻读第二专业管理办法》(重科院〔2008〕1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3-65022072。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络表
2.重庆科技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
3.重庆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报名学生信息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