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某(学号:2019443772),数理与大数据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大数据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1年12月8日《离散数学》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李某某(学号:2020440114),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3+4)专业土木转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1年12月8日《大学化学D》考试中,使用电子手表接收试题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王某某(学号:2020440109),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3+4)专业土木转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1年12月8日《大学化学D》考试中,使用电子手表接收试题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陈某某(学号:2020440119),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3+4)专业土木转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1年12月8日《大学化学D》考试中,使用电子手表接收试题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李 某(学号:2020440131),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3+4)专业土木转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1年12月8日《大学化学D》考试中,使用手机接收试题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张某某(学号:2020440122),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3+4)专业土木转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1年12月8日《大学化学D》考试中,使用电子手表接收试题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教务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