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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某某等5人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22-02-28 09:22:33

李某某(学号:2018440045),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4)专业电自转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7日《电力系统自动装置》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张 某(学号:2018440047),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4)专业电自转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7日《电力系统自动装置》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高某某(学号:202044055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石油工程专业石油2020-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7日《石油地质基础B》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李某某(学号:201844138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地质学专业地质2018-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7日《地貌学与第四纪地质学》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王某某(学号:2020440515),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能动2020-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7日《大学化学D》考试中,使用电子手表接收QQ群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教务处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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