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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某某等35人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22-02-27 15:30:30

柳某某(学号:202044164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海洋油气工程专业海油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大学物理AⅡ》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向 某(学号:202044166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海洋油气工程专业海油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大学物理AⅡ》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周某某(学号:2021441177),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地球物理学专业地物2021-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高等数学(理工)Ⅰ》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蒲某某(学号:201944201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储运2019-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石油仪表与检测技术》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张某某(学号:201944055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储运2019-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石油仪表与检测技术》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刘某某(学号:201944057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储运2019-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石油仪表与检测技术》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高某某(学号:2018440372),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海洋油气工程专业海油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海洋油气工程仪表与自动化》考试中,使用手机向QQ群发送试卷,并在QQ群内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四、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许某某(学号:20194405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资勘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吴某某(学号:201944212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地球物理学专业地物2019-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重力学与重力勘探》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韩某某(学号:2019440431),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设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机械设计》考试中,给他人传递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七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吴某某(学号:201844043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机电2018-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机电传动控制B》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张 某(学号:2019442658),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智造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机械制造技术基础B》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张某某(学号:2021441646),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过控2021-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高等数学(理工)Ⅰ》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冷某某(学号:201844192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设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机械工程测量技术》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李某某(学号:2019442689),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自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工程电磁场》考试中,携带智能手表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成 某(学号:2021440104),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4)专业电自转2021-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微积分Ⅰ》考试中,携带智能手表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张某某(学号:2019440155),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3+4)专业土木转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混凝土机构原理》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赵某某(学号:2017444395),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业造价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建筑工程成本规划与控制》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且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肖 某(学号:2020520267),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升本)专业造价升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土木工程施工组织》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张某某(学号:2020520140),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升本)专业造价升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土木工程施工组织》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肖某某(学号:2019440594),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应化2019-03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结构化学》考试中,使用手机接收QQ群内的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杨某某(学号:2018441194),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应化2018-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分析质量控制与管理B》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周某某(学号:2019444644),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应化2019-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结构化学》考试中,给他人传递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七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肖 某(学号:2019444645),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应化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结构化学》考试中,接收他人传递的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七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秦某某(学号:2021442573),安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化工安全工程专业化安2021-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高等数学(理工)Ⅰ》考试中,使用手机利用网络查询考试相关内容。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六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孔某某(学号:2020440868),数理与大数据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大数据2020-03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Python程序开放语言》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接收他人传递的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第七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刘 某(学号:2020443977),数理与大数据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大数据2020-03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Python程序开放语言》考试中,给他人传递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七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汤某某(学号:2019443961),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应用统计学专业统计2019-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常微分方程》考试中,使用手机内的QQ软件接收QQ群内的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胡 某(学号:2019443975),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应用统计学专业统计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常微分方程》考试中,使用手机内的QQ软件接收QQ群内的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蒋某某(学号:2021442986),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应用统计学专业统计2021-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数学分析Ⅰ》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曹某某(学号:2021443967),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应用统计学专业统计2021-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数学分析Ⅰ》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王某某(学号:2021520406),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2专升本)专业计科(3+2)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携带手机、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接收他人传递的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第四、第七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刘某某(学号:2021520431),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2专升本)专业计科(3+2)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给他人传递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七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骆某某(学号:2021520429),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2专升本)专业计科(3+2)2019-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给他人传递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七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江某某(学号:2020442014),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金材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2月26日《大学化学A》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教务处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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