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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佟某等8人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22-05-17 13:55:37

佟 某(学号:2018443694),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物联网2018-03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5月16日《高等数学(理工)Ⅱ》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郑某某(学号:2018443791),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软件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5月16日《高等数学(理工)Ⅱ》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违纪。

吴 某(学号:2020520415),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计科升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5月16日《高等数学(理工)Ⅱ》考试中,使用手机内的QQ软件发送试卷,并在QQ上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四、十五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何某某(学号:2016443189),化学化工学院能源化学工程专业能化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5月16日《高等数学(理工)Ⅱ》考试中,使用手机内的QQ软件接收考试答案。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贾某某(学号:202018440689),化学化工学院制药工程专业制药2018-03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5月16日《高等数学(理工)Ⅱ》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十五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陈 某(学号:2017443552),建筑工程学院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路桥2018-02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5月16日《高等数学(理工)Ⅱ》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陈某某(学号:2018441205),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建环2018-01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5月16日《高等数学(理工)Ⅱ》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王某某(学号:2018444403),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资勘2018-03班学生。

该生在2022年5月16日《高等数学(理工)Ⅱ》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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