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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某某等5人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23-06-28 18:32:51

刘某某(学号:2020441623),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储运2020-02班学生。

该生在2023626日《技术经济与项目评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唐某某(学号:2022520601),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3+2专升本)专业自动(3+2)2020-04班学生。

该生在2023626《传感器与自动检测技术》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骆某某(学号:2020443470),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ACA)专业会计改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3626《财务会计与报告》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某(学号:2020445017),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ACA)专业会计改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3626《财务会计与报告》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周某某(学号:2020440445),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ACA)专业会计改2020-01班学生。

该生在2023626《财务会计与报告》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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