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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乔某某等7人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24-01-12 23:32:47

乔某某(学号:2021441450),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功能材料专业功材2021-01班学生。

该生在2024111日《纳米功能材料及应用》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刘某某(学号:2021440672),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功能材料专业功材2021-01班学生。

该生在2024111日《纳米功能材料及应用》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陈某某(学号:202144085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石油工程专业石油2021-04班学生。

该生在2024111日《测井原理及应用》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陈某某(学号:202044174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地质学专业地质2020-02班学生。

该生在2024111日《地貌学与第四纪地质学》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杨某某(学号:202144119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资勘2021-01班学生。

该生在2024111日《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张某某(学号:202344375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石油工程专业石油2023-05班学生。

该生在2024111日《大学化学A》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李某某(学号:2020442226),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设2020-02班学生。

该生在2024111日《大学化学A》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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