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程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3+2”试点专业、专升本)。
二、工作内容
按照学校《普通本科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核和认定学生取得的课程类和非课程类学习成果,对学校认可的各类学习成果予以学分认定与转换。
三、工作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课程类成果学分转换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学分转换”菜单,如实填写或选择已修读课程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提交审核。
2.单位审核
课程归属学院(部)于规定时间内组织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小组)完成审核工作,并录入审核结论。
(二)非课程类成果学分认定工作程序
1.成果申报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成果申报”菜单,如实申报在校期间取得的非课程类学习成果。
2.成果审核
各学院(部)、学生处、校团委和宣传部认真组织审核学生,并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只有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申请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
3.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我的成果信息”菜单,查看申报成果的审核状态。在规定的时间内勾选需要认定和转换的成果,点击“课程认定申请”,在线填报认定的学分与转换的课程,提交审核。
4.单位审核
课程归属学院(部)于规定时间内组织认定小组完成审核工作,并录入审核结论。
5.成绩记载
课程归属学院(部)依据审核通过后的认定结论,完成学生认定的课程成绩记载。认定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成绩在校外考试模块中查询。
五、注意事项
(一)课程一经认定与转换后,不得更改。
(二)非课程类成果不能认定四史类课程。
(三)学校认可“专升本”(含“3+2”试点专业)学生专科阶段取得的学习成果。
1.学生专科阶段通过四、六级笔试和口语考试的,可持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http://cet.neea.edu.cn/)成绩查询的截图前往教务处教务科(厚德楼H114)办理成果申报和审核。
2.其它成果申报,由学生原专科学校书面证明学生成果的真实性(模板见附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成果申报”菜单,如实申报(申报需上传专科学校印签的成果证明)。
教务处联系人:燕柯瑾,023-65022072,厚德楼H114。
特此通知
附件:1.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时间安排
2.申报非课程类学习成果须知
3.成果证明模板
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