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某(学号:2024520088),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升本)专业土木升2022-02班学生。
该生在2025年1月6日《大学物理》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学校《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岳某某(学号:2022441979),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化工2022-01班学生。
该生在2025年1月6日《化工工艺设计及现代设计方法》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根据学校《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生的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教务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