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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学生证补(换)办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25-03-25 21:37:49

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学期第一次本科生学生证补(换)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换)办申请时间

2025326日至330

二、办理对象

全校需要补(换)办学生证的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普通专升本(含“3+2”试点专业)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办理流程

(一)制证信息的采集及核对

请各学院组织需要补(换)办学生证的普通本科生登录奥蓝系统,在“事务办理—学生证信息采集”模块填报制证信息。学生辅导员在“日常管理-学生证信息采集”模块审批制证信息,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数据处理

教务处根据学生提交的学生证采集信息,于202543日前整理和制作学生证打印数据。

(三)证件打印

教务处于2025413日前完成学生证的打印工作。打印好后的学生证,由各学院取回,组织学生核对证件信息,制作并粘贴学生火车优惠卡(由学生处发放),粘贴学生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四)证书印签

学校党政办公室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证印签清单完成证书印签工作。在学生证学生照片处加盖钢印,在学生证《乘车(船、飞机)优待凭证页》加盖学校鲜章。证书印签时间另行通知。

(五)证书注册

学生证印签完毕后,各学院在学生证《学生注册情况》页,加盖学院学籍注册章。

(六)乘车优惠卡

学生因证书遗失补办学生证的,可以申请乘车优惠卡。学生乘车优惠卡的信息由各学院自行录入。本次换办的学生证,一律不更换乘车优惠卡。学生原有学生证不回收,学生证上的乘车优惠卡继续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数据填报标准

学生证信息采集中“籍贯省”填写学生籍贯所在的省份名称,如“四川”、“内蒙”、“新疆”、“重庆”等;“籍贯市”填写学生籍贯所在的市或者县的名称,如“南充”、“汉中”、“广安”、“九龙坡”等;“家庭所在地”仅需填写到学生家庭所在的省、市、县(区)即可,如“广东省广州市”等,不要填写至街道及门牌号;“火车站”填写学生家庭所在的火车站的全称,比如“广州”等,不要出现“火车站”或“站”字样,重庆主城区的不填写。

(二)信息采集准确

学生证信息采集中各项信息必须准确,特别是学生自己填报的信息(籍贯省、籍贯市、家庭地址、火车站)必须真实。上述信息一旦报送,不得更改。因学生本人填报虚假或错误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学生证制作和发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要求,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证的制证信息采集、核对、报送、印签等制证工作。按时按质的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学生证及时发放。

教务处联系人:刘 恒,联系电话:023-65022072

黄飞龙,联系电话:023-65023255

学生处联系人:谭智丹,联系电话:023-65029999

特此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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