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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19-11-06 15:10:07


各学院: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重科院〔2012〕31号)的要求,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对2019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未按计划完成的原因,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问题及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后续研究任务及拟取得的研究成果。

(三)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四)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使用和下阶段经费安排计划。

三、检查程序

本次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检查工作,自行组织落实。检查时间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将对各学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检查并签署意见后,将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交至项目所属学院。

(二)项目所属学院组织专人对各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项目答辩,并于检查结束后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评审意见及结论。

(三)项目所属学院汇总整理中期检查结果,填写《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结果汇总表》),并于2019年11月27日17∶00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厚德楼H117,电子版发送至452961716@qq.com。

四、结果处理

(一)检查结论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类。暂缓通过的项目需待进一步检查通过后再报销项目经费,不通过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

(二)未按学校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

(三)中期检查结果将进行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成立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为负责该项工作的院领导,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3~5人组成。各学院将领导小组名单于2019年11月22日17∶00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厚德楼H117)。

(二)加强管理。各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三)资料存档。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需及时将《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等资料存档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6日

(联系人:张齐 联系电话:023-65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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