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19〕11号)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同意张沐春同学转入我校学习。现将学生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
若对张沐春同学申请转学事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
受理人:王强
受理电话:023-65022071
受理邮箱:2007061@cqust.edu.cn
附件:张沐春同学信息
教务处
2020年9月24日
附件
张沐春同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