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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22-03-09 15:19:56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程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工作内容

按照《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审核和认定学生取得的课程类和非课程类学习成果,对学校认可的各类学习成果予以学分认定与转换。

三、工作时间

(一)学分转换工作时间(课程类学习成果)

1.申请受理:2022年3月10日至27日;

2.单位审核:2022年3月28日至31日。

(二)学分认定工作时间(非课程类学习成果)

1.成果申报:2022年3月10日至16日;

2.成果审核:2022年3月17日至21日;

3.申请受理:2022年3月22日至27日;

4.单位审核:2022年3月28日至31日;

5.成绩记载:2022年4月1日。

四、工作程序

(一)课程类成果学分转换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学分转换”菜单,如实填写或选择已修读课程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2.单位审核

(1)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小组初审

课程归属学院(部)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小组)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菜单,下载申请转换本单位课程的详细信息,审核学生已修读的课程与申请转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学分、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等是否实质等效。对学生提交的转换申请,认定小组须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由小组组长在教务系统“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菜单中录入审核结论。

(2)学院(部)复审

课程归属学院(部)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部门审核”菜单,对本单位认定小组的审核结论进行复审,并录入审核结论。

(二)非课程类成果学分认定工作程序

1.成果申报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成果申报”菜单,如实申报在校期间取得的非课程类学习成果。学生在申报学习成果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非课程类学习成果类型须与《重庆科技学院非课程类成果认定与转换参考标准》中的类型一致对应,成果名称与获奖证书名称(或项目名称)一致对应。

(2)成果申报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作原尺寸扫描,保持图像的原状原貌。以常用图片格式上传,如:PNG、JPG、BMP。分辨率介于300至400dpi之间,以图像清晰度为原则。每个证明材料单独存储文件,文件以成果名称命名。

(3)学生取得的四、六级笔试和口语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成果,不需要进行成果申报,由教务处负责维护学生学生成果库。

(4)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等级的界定规则:Meritorious Winner对应一等奖;Honorable Mention对应二等奖;Successful Participant对应成功参与奖;其他对应参赛。

2.成果审核

各学院(部)、学生处、校团委和宣传部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进入“学生成果审核”菜单,下载本单位应审核的学生申报成果,认真组织审核学生申报成果的类型、名称等是否准确规范,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学生成果真实有效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应注明原因。

成果审核结果由各单位指定系统管理员,在教务系统“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学生成果审核”菜单,录入本单位的审核结果。

只有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申请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

3.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我的成果信息”菜单,查看申报成果的审核状态,在规定的时间内勾选需要认定和转换的成果,点击“学分认定”,在线填报认定的学分与转换的课程,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4.单位审核

(1)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小组初审

课程归属学院(部)认定小组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菜单,下载申请认定的本单位课程详细信息,并根据《重庆科技学院非课程类成果认定与转换参考标准》组织线下审核学生获得非课程类学习成果与申请认定的学分和转换的课程、成绩是否相符。对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认定小组须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由小组组长在教务系统“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菜单中录入审核结论。

(2)学院(部)复审

课程归属学院(部)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部门审核”菜单,对本单位认定小组的审核结论进行复审,并录入审核结论。

5.成绩记载

课程归属学院(部)依据审核通过后的认定结论,完成学生认定的课程成绩录入。课程成绩记载在当前学期。

五、其他事宜

为确保下学期大学生艺术团、社团、记者团及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顺利实施,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考核细则备案

相关单位分别制定成绩考核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学生名单备案

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名单经领队(教练)确认,社团学生名单经指导老师确认,校团委审核;记者团学生名单由宣传部审核确认,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名单由体育部审核确认。审批确认后的学生名单由相关单位报教务处备案,未经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定。

(三)备案材料提交

请宣传部、校团委、体育部于2022年3月16日前将上述备案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务科。

六、注意事项

(一)课程一经认定与转换后,不得更改。

(二)学校认可“专升本”(含“3+2”试点专业)学生专科阶段取得的学习成果。

1.学生专科阶段通过四、六级笔试和口语考试的,可持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http://cet.neea.edu.cn/)成绩查询的截图前往教务处教务科(厚德楼H114)办理成果申报和审核。

2.其它成果申报,由学生原专科学校书面证明学生成果的真实性(模板见附件2),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分认定与转换”模块点击进入“成果申报”菜单,如实申报(申报需上传专科学校印签的成果证明)。

七、工作要求

(一)规范实施。各单位须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规范认定流程,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认定结论严谨准确。学校将认定与转换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对认定结论不准确、学生同一成果重复认定等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二)做好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让学生清楚各环节进度和要求。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教务处联系人:燕老师,023-65022072,厚德楼H114。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

     2.成果证明模板



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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