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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程序

浏览次数:  日期:2025-07-20 15:15:50

责任部门及科室:教务处建设科

办公地点:厚德楼H123

联系方式:023-65022131

工作对象:申请本科教学成果奖教师。

工作依据:《重庆科技大学教学成果评选及奖励办法》(重科大发〔2024〕50号)

工作流程:

1.学校教务部门发布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通知,原则上四年评选一次;

2.各学院(部)根据通知组织教师申报,经审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3.教务部门组织专家对本科教学成果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并形成获奖候选项目名单;

4.获奖候选项目名单全校公示1周;

5.获奖候选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学校正式发布获奖成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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